現行規(guī)定不統一,轉基因標識國標應否修改
來源:環(huán)球糧機網發(fā)布時間:2015-05-08 14:33:46
2014年9月初,云南同潤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思龍在新浪微博上發(fā)起維權行動,針對金龍魚、福臨門等多個知名食用油品牌“轉基因標識”不醒目或根本不標識問題向法院提起訴訟。
此次維權行動被媒體曝光以來不斷發(fā)酵,已獲得國內70余位律師的支持和響應,幾乎席卷大半個中國。
“目前,全國范圍內已立案11起,其中福州的兩起剛剛確定了開庭時間。”10月10日,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許思龍介紹道,“訴金龍魚案10月30日開庭審理,訴福臨門案要等到11月27日(開庭)。”
資料顯示,市場上流通的食用油的種類,從之前單調的葷油、豆油、菜籽油發(fā)展成為現今的多種類食用油。轉基因食用油更是近年來興起的“佼佼者”。
“圍繞轉基因的爭論仍在持續(xù)之中。”大連工業(yè)大學食品學院教授農紹莊向法治周末記者坦言,“對于消費者而言,了解產品最直接的途徑即是閱讀產品包裝上的標識,企業(yè)的承諾或標識已經成為引導消費者認知的一種力量。”
“在輿論爭議尚存的情況下,提供更對稱的信息、更完善明確的標識,是幫助消費者選擇轉基因食用油還是非轉基因食用油的關鍵。”農紹莊說,“如果標識不清,很可能會誤導消費者的判斷,損害消費者的合法知情權。”
“羞答答”的轉基因標識惹爭議 非轉基因標識反而醒目
“我們不是要針對哪一家企業(yè)或哪一個品牌,而是針對社會普遍存在的問題。”許思龍表示,他之所以起訴金龍魚,是因他在超市中購買食用油時,發(fā)現金龍魚的轉基因食用油普遍存在標識不清的問題。
許思龍回憶,幾年前他便已經開始關注轉基因食品的標識問題。“我發(fā)現轉基因食品普遍存在標識字體過小,消費者難以辨識、極易混淆的問題,甚至有些轉基因食品還故意不標識。”
在許思龍?zhí)峁┑拿袷缕鹪V狀中,法治周末記者看到,其最重要的訴訟請求是要求法院確認金龍魚轉基因食用油為缺陷、不合格產品,并要求涉案產品更換醒目的轉基因標識后方可銷售。
“現在很多食用油都用大字號或超大字號標識原料為非轉基因,一些使用轉基因原料的食用油,轉基因幾個字卻是小小的,密密麻麻地和配料、生產日期等信息排列在一起,不留意的話,消費者很容易忽略。”許思龍說。
針對這一質疑,法治周末記者走訪北京市豐臺區(qū)多家大型超市發(fā)現,轉基因食用油產品中,涉及的轉基因原料多為大豆和油菜籽,有些超市的轉基因食用油甚至占據了貨架的半壁江山。
以一桶2.5升的金龍魚調和油為例,法治周末記者經過仔細觀察,才在標簽左側配料、生產日期、貯存條件等小字區(qū)域發(fā)現“大豆油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菜籽油加工原料為轉基因油菜籽”的信息。這些信息的字體大小、清晰度及顏色與配料表、保質期等標注信息一致,需仔細閱讀方可發(fā)現。
而與轉基因標識“羞答答”的身影不同的是,金龍魚、福臨門、魯花等品牌的非轉基因食用油油桶身上,醒目地標注著“純物理壓榨”“非轉基因”等字眼。
金龍魚食用油生產公司益海嘉里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益海嘉里”)相關負責人向法治周末記者回應道,非轉基因的標志并非是標識,不屬于標簽的法定范圍,只是一個營銷上的賣點。“由于非轉基因原材料成本較高,所以企業(yè)會把它標識得更加明顯,達到一個宣傳的目的。”
同時,該負責人稱,益海嘉里一貫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產品的標識也完全遵循了國家強制性標準的相關要求:“我們的‘轉基因標識’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字體高度不小于1.8mm’,不存在標識不清的問題。”
農業(yè)部2007年頒布的國家標準《農業(yè)轉基因生物標簽的標識》第3.4條規(guī)定:當包裝的最大表面積大于或等于10平方厘米時,文字規(guī)格應符合以下要求,即高度不小于1.8mm,不小于產品標簽中其他最小強制性標示的文字;當包裝的最大表面積小于10平方厘米時,文字規(guī)格不小于產品標簽中其他最小強制性標示的文字。
“從這個角度來看,金龍魚的做法似乎無可指摘。”農紹莊解釋道,“但國務院也有其他相關文件規(guī)定稱,‘轉基因標識’應醒目,明顯的。”
據法治周末記者了解,2001年,農業(yè)部第五次常務會議通過《農業(yè)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規(guī)定,農業(yè)轉基因生物標識應當醒目,并和產品的包裝、標簽同時設計和印制。
同年,國務院頒布《農業(yè)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列入農業(yè)轉基因生物目錄的農業(yè)轉基因生物,應當有明顯的標識。
1.8mm的標識是否算“明顯” 律師稱國標應作相應修改
許思龍回應稱,國家法規(guī)的法律效力高于國家標準,“也就是說,國務院《農業(yè)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效力要高于《農業(yè)轉基因生物標簽的標識》”。
然而,上述《條例》中,未明確指出“明顯”的具體要求。
“之所以有這樣的‘轉基因標識’爭端出現,歸根結底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太過林立,標準模糊不清,又存在交叉、不一致的地方。”中國食品研究院研究員朱丹蓬向法治周末記者解釋道,“這就便宜了商家,讓他們打了個擦邊球。”
“要做到醒目、明顯,起碼應該讓消費者一眼看過去就能看得到。”在許思龍看來,國標應作相應更改,規(guī)定“轉基因標識”信息應標注在標簽中上位置,字體不小于商品名稱的一半。
那么,農業(yè)部《農業(yè)轉基因生物標簽的標識》里1.8mm的字體大小,究竟可否算作醒目?
日前,法治周末記者在微信平臺上發(fā)現就“轉基因食用油標識是否明顯”等問題發(fā)起的一次問卷調查,共有755名網友參與投票。
其中,九成網友認為多數轉基因食用油標識不明顯,自己不知道食用油里是否有轉基因原料;有八成市民表示,如果知道里面有轉基因原料,就不會購買;認為“包裝已注明轉基因標識,不影響購買”的只有42人。
在法治周末記者走訪超市時,一位年逾6旬的消費者也向記者抱怨道,轉基因食用油桶身上“轉基因標識”的字體太小,不夠明顯。“我這個歲數,已經老花眼了,沒帶眼鏡的話,想看也看不清。”
“‘文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這種標準,在那么大的油瓶子上面,怎么可能明顯?”許思龍質疑道,“這樣的標識標準實在有些低。”
針對這些疑問,法治周末記者幾次試圖聯系農業(yè)部相關工作人員,了解當初如此制定國標的原因、是否會根據當下的質疑對國標進行修訂等,然而截至記者截稿,仍未得到農業(yè)部的回復。
農紹莊認為,針對轉基因標識的相關規(guī)定應該統一。
“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尚無定論,檢測手段也非普通消費者能夠承擔。面對轉基因食品,消費者目前能做的,僅是根據食品標識中是否有轉基因信息而選擇買或不買,這也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農紹莊稱,“然而在國內一些超市,轉基因食品標簽標注大都不清晰、不規(guī)范,且常與非轉基因食品混放在一起進行銷售,消費者根本難以辨識。”
據了解,甘肅省目前已出臺食品安全監(jiān)管新規(guī),要求轉基因食品施行專區(qū)或專柜銷售,以此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轉基因產品市場監(jiān)管不夠 相關風險評估機制需建立
對此,農紹莊也表示,目前國家對轉基因產品的市場監(jiān)管(的重視)并沒有上升到一定高度,所以商家的標識意識不強。
同時,他提出,要想從根本上保證轉基因食品的安全問題,首先要建立起一個轉基因食品風險評估機制。
“批準轉基因食品上市,本質上是屬于食品安全的范疇,它的監(jiān)管權限應該在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藥食總局’)和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以下簡稱‘衛(wèi)計委’)。”農紹莊稱,“然而目前為止,中國從來沒有一項轉基因食品是衛(wèi)計委和藥食總局批準的,都是農業(yè)部在批。”
據農紹莊介紹,由于農業(yè)部不具有批準和評估轉基因食品的權限,所以農業(yè)部頒發(fā)給轉基因食品生產企業(yè)的證書均為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而非轉基因食品安全證書。
“我們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業(yè)委員會在衛(wèi)計委,食品安全監(jiān)管權限在藥食總局。國家應該從這兩個部門入手,統一轉基因食品安全的評估標準,建立一個長效運轉的評估機制。”農紹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