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黑龍江分公司、黑龍江省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關于做好2016年最低收購價稻谷收儲庫點認定工作的通知》(中儲糧黑〔2016〕371號),最低收購價稻谷委托收儲庫點認定條件如下: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糧食收購資格,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并年檢,在農發行開戶。
2、企業需有一定規模的自有倉容,倉儲設施條件符合《糧油倉儲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09第5號)和《糧油儲藏技術規范》要求,配備了機械通風、電子檢溫等必要的保糧配套設施。具備與預計日收購能力相匹配的計量稱重器具、檢驗設備、清理設備、烘干設備、輸送設備和人員。已安裝或承諾安裝中儲糧總公司政策性糧食收購“一卡通”結算系統和糧食收購公開可視系統。對有分庫(庫區)的委托收儲庫點,認定到單個分庫(庫區)。
3、執行糧油倉儲單位備案相關規定。
4、具有較高管理水平和較高信用等級,在人民銀行無不良資信記錄。
5、嚴格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準確、及時報送統計報表。
6、三年內在收儲及銷售出庫等方面無違規違紀行為。
7、企業承諾在執行國家政策性糧食收儲業務期間,不使用國家政策性糧食進行抵、質押。
8、安全生產制度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全面落實,相關設施設備、手續齊全完善,無重大消防隱患。
9、檢驗、保管、統計、財務等專業崗位人員具有相應的崗位技能。
10、地方國有(含國有控股)糧食委托收儲庫點要由縣(市)級相關主管部門組織區域內所屬庫點之間聯保,簽訂聯保協議,并按照20元/噸標準向中儲糧直屬庫交納履約保證金,或從收購費用中抵交。
11、中央企業、省級儲備糧管理公司(或單位)及其直屬庫可免交履約保證金,但需由企業總部與所屬庫點聯合簽署書面擔保合同,或者由中央企業、省級儲備糧管理公司總部出具銀行保函,由企業總部統一擔保,對其下屬任何一個庫點違反政策或合同的行為承擔擔保責任。
12、國有控股糧食收儲企業擁有企業設施的所有權和附著土地的使用權,且無對外抵、質押情況(農發行貸款抵、質押除外);企業的注冊資本必須實繳到位,國有股持股份額在50%以上(不含50%)。國有控股糧食收儲企業,保證在收儲的最低收購價稻谷出清前不降低國有持股比例、不降低企業注冊資本,并由當地政府或企業總部向省糧食局提供防范收儲風險的承諾。國有控股糧食收儲企業需委托省指定范圍內的律師事務所對申報的材料和情況進行盡職調查。
13、非國有糧食收儲企業由地方政府推薦。企業提供與預計收儲最低收購價稻谷等額的銀行存款、本企業不動產抵押或銀行擔保(收儲最低收購價稻谷數量最低按1萬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