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施2016年黑龍江省機械化秸稈全量還田補助工作的通知
黑農委聯發〔2017〕15號
各市(地)、縣(市、區)農委(農業局)、農機局、財政局:
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的指導意見》要求,為了積極引導農民在秋季通過實施玉米秸稈全量還田,實現農作物秸稈禁燒,提升耕地地力,促進農業生產健康持續發展,省政府決定對2016年玉米秸稈還田作業給予補助。現將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補助對象、補助標準
實施范圍為2016年由各市(地)、縣(市、區)核實上報的玉米秸稈翻埋和碎混還田面積;補助對象為采取翻埋和碎混兩種還田方式進行玉米秸稈還田作業的現代農機合作社和農機大戶;補助標準為每畝20元。
二、資金撥付方式
省農委、省財政廳按照各市(地)上報的機械化玉米秸稈翻埋和碎混還田驗收合格面積,根據財政部、農業部和省政府要求,從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額度,將補助資金下撥到各市(地),由各市(地)將資金下撥到各縣(市、區)財政部門,各縣(市、區)根據2016年秋季驗收合格的實際作業面積兌付補助資金。
三、相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市(地)是推進機械化秸稈還田和禁燒工作的責任主體。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做好補助資金發放等項工作,確保農村社會穩定。
(二)重點區域重點推進。2016年是機械化玉米秸稈翻埋和碎混還田補助的第一年,各市(地)務必圍繞省政府相關規定求真務實開展工作,同時要認真總結經驗,為今后工作奠定基礎。
(三)強化監督考核機制。各縣(市、區)須按規定對作業補助建立明細清冊,作為核查和備存依據。積極探索互聯網基礎上的電子信息監測監督方法,采取現代科技手段和人工檢查相結合的檢查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作業質量。
黑龍江省農業委員會 黑龍江省財政廳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