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農產品加工技術集成科研基地建設的指導意見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農產品加工業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6〕93號)精神,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改善科研基礎設施條件,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促進農產品加工業轉型升級,根據《農業科技創新能力條件建設規劃(2016—2020年)》和《全國農產品加工業與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規劃(2016—2020年)》有關要求,現就加強農產品加工技術集成科研基地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把握目標要求
圍繞糧油、果蔬茶、畜產品和水產品等農產品加工重點領域,依托國家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體系及具有較強研究基礎的科研機構,有效整合全國農產品加工科技資源,通過中央投資引導與調動發揮市場主體作用相結合,建設農產品加工技術集成科研基地,開展共性關鍵技術工程化研究和核心裝備創制,形成集成度高、系統化強、能應用、可復制的農產品加工工程化技術研究與產業化應用示范平臺,提升農產品加工集成創新與熟化應用的科研能力,滿足農產品加工業共性關鍵技術需求。“十三五”期間,在農產品初加工、主食加工、精深加工和副產物綜合利用等方面,支持建設36個技術集成科研基地(見附件),購置研發裝備與儀器,建設污水處理、廢棄物處理、廢氣處理、噪聲處理、通風及制冷裝置、自動控制、在線監測等相關配套設施,完善技術集成試驗研究條件。通過努力,大幅提升農產品加工集成創新能力,技術裝備取得較大突破,加工過程節能減排成效明顯,技術服務能力顯著提升,為建設技術先進、競爭有力、服務高效的農產品加工技術創新體系夯實基礎。
二、明確基本原則
堅持國家戰略,需求導向。根據國家戰略需求,針對行業突出問題,結合市場需求實際,統籌謀劃、合理布局、準確定位,分品種、分領域、分區域建設一批農產品加工技術集成科研基地,切實解決共性關鍵技術裝備難題。
堅持自主研發,技術集成。深入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利用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和科研成果,大力開展自主研發,應用智能制造、綠色制造、互聯網等現代技術,開展技術工程化研究和裝備創制,推進技術集成與融合創新。
堅持聯合合作,協同創新。本著優勢互補、利益共享的原則,推進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業等單位建立“產學研推用”合作機制,積極開展協同創新和科研成果示范推廣應用,實現多部門、多主體互利共贏。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體。強化政府在科研基地建設方面的引導作用,充分發揮市場各類主體作用,鼓勵以企業為主的各類經營主體、社會資本,參與或獨立建設技術集成科研基地,構建完善的農產品加工技術創新體系。
三、突出重點任務
針對產后損失嚴重、綜合利用率低、物耗能耗高、自動化程度低、風味與營養成份損失大等問題,建立由原料處理、加工制造、加工后處理等功能模塊組成的柔性加工技術研究試驗平臺,開展農產品加工自主研發設備性能測試與改進、選型設備適應與改進、進口設備吸收轉化、工程化工藝完善與優化、工藝路線自動控制系統改進,以及生產環節的節能減排、節本降耗、產品質量控制等技術集成研究與應用。
(一)糧油加工領域。開展脫殼和分級、生物發酵等雜糧加工技術集成,太陽能干燥等谷物干燥與儲藏技術集成,高效發酵、乙醇廢水資源化利用等木薯加工技術集成,傳統面制、米制、豆制品加工技術集成,質構改性、功能性成份提取等谷物副產物加工技術集成。
(二)果蔬茶加工領域。開展果蔬保鮮技術集成,果蔬高效節能干制技術集成,果蔬制汁和非熱殺菌技術集成,蔬菜低鹽腌制、果酒發酵、食用菌功能成分高效提取等技術集成,熱帶棕櫚、柑橘、茶葉等加工及綜合利用技術集成。
(三)畜產品加工領域。開展胴體智能化分級分割技術、專用乳粉制備技術、發酵乳制備技術、蜂產品高效加工技術、骨血功能成分高效分離與衍生化制備技術、綠色高壓脈沖快速腌蛋技術等技術集成。
(四)水產品加工領域。開展冰溫保鮮加工技術、預冷及高效節能冷凍加工技術集成,加工副產物定向可控酶解、固液態自動連續發酵、高效分離純化、亞臨界提取、微膠囊化、脫苦、脫色等技術集成,褐藻、紅藻加工高效綜合利用技術集成,貝類非熱加工、即食產品、蛋白飲料產品開發、蛋白組織化、調味品品質升級等技術集成。
四、加強項目建設
嚴格按照建設程序,加強項目全過程監管,確保實現預期目標。
(一)基本條件。建設單位須具備較強的人才隊伍和科研基礎,擁有自主研發并與建設內容緊密相關的實驗室科研成果,具備開展相應農產品加工技術集成場所和配套的科研設備、儀器,要落實土地、規劃、環評、節能等前置條件。
(二)申報審批。在項目申報前,項目建設單位要與農業部農產品加工局就項目建設內容、投資規模、材料要求等事宜進行溝通,并委托相關工程咨詢單位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邀請行業專家論證,經省級農業主管部門或部直屬單位基本建設管理部門初審后報我部審批。可研報告批復后,項目建設單位委托相關勘察設計單位編制初步設計與概算。
(三)資金籌措。農業部直屬單位和原部屬高校承擔的項目全部由中央預算內投資解決,地方單位承擔的項目由中央預算內投資與地方投資共同解決,東部地區中央與地方投資比例不低于1:0.2,其余地區不低于1:0.1,地方投資由各級地方財政或項目建設單位籌措。
(四)過程監管。初步設計與概算批復后,方可開工建設。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有關規定,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實行全過程管理。遵守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嚴格執行法人負責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合同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項目公開招標或政府采購。項目竣工后,省級農業主管部門或部直屬事業單位管理部門要及時組織項目驗收。項目驗收后,建設單位按程序及時辦理國有資產移交手續,發揮投資效益。
(五)信息報送。省級農業主管部門督促項目建設單位,于每月28日前通過農業建設項目管理信息系統(http://ac.agri.gov.cn),其中2017年及以后年度項目同步在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http://kpp.ndrc.gov.cn)及時填報項目申報、實施、驗收等信息,實現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
五、強化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指導。農業部負責組織相關專家對農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項目管理人員開展建設規劃、前期工作、項目功能定位等專業知識培訓。農業部農產品加工局會同發展計劃司組織開展項目申報和審批、建設管理、技術指導、監督檢查、績效考核等工作,制定農產品加工技術集成科研基地管理辦法,并具體負責項目管理的溝通聯絡。農業部農產品加工局負責組建農產品加工技術集成科研基地專家組,承擔項目方向、建設內容與功能定位謀劃,協助工程咨詢單位開展立項評審、監督檢查、績效考核等任務,對科研基地建設工作給予指導和服務。省級農產品加工業管理部門和農業部直屬單位負責或指導項目建設單位開展項目前期工作、建設管理、監督檢查及竣工驗收等工作。各省級農產品加工業管理部門可根據本地區行業發展實際,組織開展省級農產品加工技術集成科研基地建設。
(二)注重運行管理。項目建設單位要加強基地建成后的運行管理,積極爭取行業科技項目、重大設施運行費項目等,進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聯合攻關、技術創新。充分發揮基地公共性作用,主動承擔農業部布置的公益科研、技術對接、人才培養等任務,采取無償服務與有償服務相結合的方式,積極推進科研成果示范推廣和轉化,為行業發展服務。通過建立協同創新、聯合合作機制,實現“產學研推用”有效銜接,促進跨行業、跨部門、跨區域單位之間合作共贏,確保項目建成后高效運行。
(三)開展績效考核。按照農業部投資項目績效考核年度工作要求、技術集成科研基地管理辦法和項目建設單位儀器設備共享方案,從前期工作管理、實施管理、運行管理、建設效果、開放共享等方面開展績效考核,建立“紅牌”出局制,對于運行良好、績效顯著的單位給予表彰,加大支持力度;對于重建輕管、運行不暢、設施設備閑置、績效不佳、無重大成果產出的項目單位責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實施問責。
農業部已批復立項的農產品加工技術集成科研基地,請于當年7月3日和下年1月3日前,報送科研基地建設的半年和全年總結,總結材料包括投資安排及到位情況、項目實施進展情況、監管措施、項目效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有關建議等內容。
附件:《農業科技創新能力條件建設規劃(2016—2020年)》列出的農產品加工技術集成科研基地清單和優勢科研單位
農業部辦公廳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