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農委糧食產地烘干中心智能化集成設備采購公告
連云港市農委就糧食產地烘干中心智能化集成設備進行采購,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糧食產地烘干中心智能化集成設備采購
二、項目內容:本項目涉及烘干中心智能化集成設備及配套軟件、相關設備的安裝與調試、設備使用使用培訓及后續維護保障服務,產品須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和質量要求。具體內容包括:
1、全市農機合作社烘干中心信息智能化監控設備。主要內容為:
(1)作業場景監控。能進行定時拍照存儲,并做到作業過程中不間斷監控記錄。
(2)作業量監控。采用記錄烘干倉數和工作時間的方法,計算烘干重量。
(3)正極工作負載監控。考慮作業安全問題,當設備異常時,必定負載加重,實時監測工作過程中的電壓和電流,出現異常,現場和線上同時報警且服務器實時記錄。
(4)重點部位溫度監控。監控重點部位1-3個點溫度情況,超過預值現場和線上同時報警且服務器實時記錄。
2、烘干機數據采集通訊終端安裝、調試;
3、烘干機信息監測系統的使用培訓;
4、烘干機信息監測系統的維護保障服務。
5、試點數量:擬選擇10個批次烘干能力60噸以上的合作社建進行試點建設,項目完成后,采購人可通過該系統實時監測到10個項目點烘干作業實時信息,并進行集中統一存儲、處理、分析?!?/span>
6、維護時間:至少2年。
三、采購方式
按照政府采購的相關要求,該項目采購方式為詢價或邀標。
四、供應商資格要求:
1、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并依照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提供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提供財務狀況報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并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并提供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并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的特定條件:無。
3、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限屆滿的,可以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4、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應當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中標后不允許分包、轉包。
五、投標報名辦法
招標公告在“連云港市農業信息網”上發布,發布時間為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4日(注:本項目不執行網上報名),供應商如確定參加競標,請在公告日內及時和連云港市農委農機管理處聯系,投標文件概不退回。
六、本次招標聯系事項
采購人:連云港市農委農機管理處
聯系人:彭亞輝 張金偉
咨詢電話:0518-86090528
連云港市農業委員會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