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糧食局 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9年優質糧食工程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縣發改(糧食局)、財政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全省“優質糧食工程”的實施,根據國家2019年實施“優質糧食工程”的有關安排和《省財政廳 省糧食局關于在全省糧食流通領域實施“優質糧食工程”的意見》(鄂財商發〔2017〕50號)《湖北省創建“優質糧食工程”示范縣實施方案》(鄂糧發〔2017〕42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糧食局、省財政廳決定開展2019年“優質糧食工程”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內容
相關市縣和糧油企業可按照《2019年“優質糧食工程”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規定的申報對象及內容、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申報材料等要求,分別申報“中國好糧油”行動計劃、糧食產后服務體系建設、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系(以下簡稱“糧食質檢體系”)建設、“中國好糧油”示范特色糧油企業(以下簡稱“示范特色企業”)等4個項目。
二、報送要求
(一)各市州要按照項目申報要求,組織和指導轄區內符合條件的項目單位開展申報工作。
(二)各縣、有關糧油企業要按照全省統一部署,認真組織編制能實施、可完成、見實效、項目建設資金有保障的實施方案。方案中的建設內容要求項目化、具體化。“中國好糧油”行動計劃項目、示范特色企業項目的實施時間為2018-2020年,糧食產后服務體系、糧食質檢體系建設項目的實施時間為2019-2020年。
(三)示范縣、重點縣申報的“中國好糧油”行動計劃項目,以及各市州推薦的示范特色企業項目,要嚴格遵守《“中國好糧油”行動計劃項目建設負面清單》(附件2)有關規定,杜絕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建設。項目要突出重點,應主要用于示范企業及特色糧油企業的優質糧食基地建設、加工工藝及設備的技術升級改造、科技創新及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品牌建設及營銷體系建設。已實施或已列入實施和補助計劃的“中國好糧油”行動計劃相關項目,不得參與本次項目申報。
(四)糧食產后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的具體建設要求,詳見《2019年全省糧食產后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申報要求》(附件3)。示范特色企業圍繞糧食收儲、清理、烘干等開展的項目建設,納入企業所在地糧食產后服務體系建設整體布局。糧食質檢體系建設項目的儀器設備配置、基礎設施配套等要求,詳見《市縣糧食質檢機構儀器設備常規配置參考清單》(附件4)《市縣糧食質檢機構能力提升儀器設備配置參考清單》(附件5)《主要糧食檢驗儀器設備技術功能參數參考表》(附件6)《市縣糧食質檢機構實驗室建議布局及配套設施》(附件7)。
(五)“中國好糧油”行動計劃項目,申請的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資金不得超過總投資的30%;糧食產后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申請各級財政補助資金總額不得超過總投資的50%,其中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資金不得超過總投資的30%;糧食質檢體系建設項目,申請的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資金不得超過總投資的50%。
(六)申報材料要求膠印裝訂成冊,以市州為單位,省直糧食產后服務中心建設項目以省儲備糧油管理公司和武漢國家糧食交易中心為單位,于10月10日前報送省糧食局、省財政廳,逾期不予受理。申報材料要求一式5份,其中:4份報送省糧食局,1份報送省財政廳。附件1中的附1-4和1-13電子文檔發至指定郵箱。
(七)相關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其中:縣發改(糧食)局、財政局對“中國好糧油”行動計劃、糧食產后服務體系建設和糧食質檢體系建設等三個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主體責任;省儲備糧油管理公司和武漢國家糧食交易中心對其申報的糧食產后服務中心建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主體責任;糧油企業對示范特色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主體責任;縣發改(糧食)局、財政局是示范特色企業申報材料審核的主體,對材料的真實性負審核主體責任;市州發改委(糧食局)、財政局負責所有申報材料的復核,對材料的真實性負審核把關責任。
(八)“優質糧食工程”建設任務完成后,相關市縣要對“優質糧食工程”實施情況進行績效自評。省糧食局聘請第三方機構對相關市縣“優質糧食工程”建設情況進行績效評價,對未全面完成建設任務的市縣,責成加強整改,視整改情況作出相關獎懲。
三、聯系方式
省糧食局聯系人:肖 競,聯系電話:027-88874186
省財政廳聯系人:張衛平,聯系電話:027-67818501
附件:1.2019年“優質糧食工程”項目申報指南
2.“中國好糧油”行動計劃項目建設負面清單
3.2019年全省糧食產后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申報要求
4.市縣糧食質檢機構儀器設備常規配置參考清單
5.市縣糧食質檢機構能力提升儀器設備配置參考清單
6.主要糧食檢驗儀器設備技術功能參數參考表
7.市縣糧食質檢機構實驗室建議布局及配套設施
湖北省糧食局 湖北省財政廳
2019年9月23日